布萊希特四面睇
文︰草木 | 上載日期︰2005年8月23日 | 文章類別︰眾聲喧嘩

 

主辦︰樹寧‧現在式單位
演出單位︰樹寧‧現在式單位 »
地點︰香港藝術中心麥高利小劇場
日期︰5 - 29/5/2005
城市︰香港 »
藝術類別︰戲劇 »

多個月前已經留意到魂游和樹寧.現在式單位在藝術中心有一個駐場計劃,久不久會有演出,不過總是無緣看到。這次的總結演出《(我)沒有罪終極審判》真是不可再錯過了,所以特意連續四星期到麥高利小劇場看遍所有四個不同的演出。

 

整個演出系列是對著名劇作家布萊希特的一個探索過程,尤其著重他的劇場概念,包括他的史詩劇理論、間離效果、藝術和現實政治的關係。而布萊希特和東方劇場的關係,更是布氏在中國及香港一直令到不少劇場工作者感到興趣的原因。他在一九三五年在蘇聯看到京劇大師梅蘭芳的示範演出,對於他想確立的史詩劇場理論有很大的幫助。中國傳統戲曲和西方當時主流的戲劇體劇場是兩條完全不同的路,演員通常也是敘事者,觀眾既要投入角色身處的環境,同時也是一個旁觀者可以冷靜理解劇中描述的事件。布氏後來寫了《中國戲劇表演中的間離效果》,並用上陌生化效果這個名詞。

 

《(我)沒有罪終極審判》的四個演出由不同的組合創作,共同的都是以布萊希特作為出發點,在同一個三層判刑場佈景下演出。四個演出各有其可觀性,令觀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四個作品肯定有互補的作用,不過觀眾如果不是對布萊希特有很深的認識,就會有點模糊的感覺,因為四個作品都是根據布氏的作品的再創作,每一個創作班子都有不同,自然心目中的布氏不一樣。不過這可能正是符合布氏對文本改編的處理,不求忠於原著,可以有個人的想法,和鼓勵集體創作,而他本人對舊作也不斷改寫。

 

第一個演出《我咬布萊希特》的重點放在布氏的藝術觀點,尤其是劇場和現實政治的關係,其中引用的選段和納粹統治下的德國有直接的關係,也有他本人受到的政治壓力。劇中有提到他和中國劇曲的淵源,而布氏和劇中提到的毛澤東藝術觀點,是有共通的地方。雖然劇中有描述今日中國的冤情申訴情況,不過最大的作用是一個布萊希特的介紹,對欣賞以後的演出有幫助。

 

第二個演出《七個荒年》令人聯想起同是馮程程和鄭煥美的《七個好年》,不過明顯地成熟了。而那三層判刑場正好變成她們的流浪之路,兜兜轉轉沒有開始沒有終結。整個演出節奏明快,兩位演員很有默契,論可觀性是四個演出之最。

 

至於第三個演出《布萊.希特.勒的第七封印》比較實驗性,以四個角色製造多場審判,演出主要集中在台中,反而那三層判刑場都是一些處於靜止狀態的角色。

 

最後的《(我)沒有罪──最終審判》是魂游在整個駐場計劃的一個總結,有些環節在以往的駐場演出已經出現。觀眾其實是演出的一部份,工作人員安排觀眾每一位獨自進場,觀眾是在台中和演員混在一起經歷七宗罪,甚至犯下其中的罪,大家各出其謀吃掉演員奉上的食物,正好是暴食的同謀。觀眾不再是冷靜分析演員的行為,而且變成一種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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