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該死的少年多變的視點
文︰小蒼 | 上載日期︰2003年10月15日 | 文章類別︰眾聲喧嘩

 

主辦︰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演出單位︰7A班戲劇組 »
地點︰見文末
日期︰見文末
城市︰香港 »
藝術類別︰戲劇 »

仍然是那個老問題:能否在劇場裡演一齣成功的偵探懸疑劇?不少人相信劇場絕不能營造出電影中的懸疑氣氛,他們的理由是:基於「劇場」這種媒體的種種限制,我們實無法把兇案「真實地」演出來,偵探味自然大減。好像在7A班戲劇組的《十個該死的少年》裡,兇案大都不是以「肖真」的方法演繹,尤其是涉及暴力的他殺場面,例如Jenny(洪節華飾)在海邊被擊殺、Thomas(鄭傳軍飾)被從後偷襲等,無論如何也演不了像電影般的真實感,於是編導一休便採取了較意象化的手法了。有人以為這是一種妥協,從而斷定在劇場演偵深劇注定是失敗的。

 

但《十個該死的少年》失敗嗎?從劇場藝術的角度看應是成功的,起碼絕不是馬虎之作。劇本改編自著名偵探小說家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的《童謠謀殺案》(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小說不比戲劇或電影,很多時都得用文字來交代人物背景和心理狀態,這些文字大多都敘事性較弱,難以用影像直接表達,於是編導改編時便巧妙地運用了「轉換敘事角度」的手法,解決了文字與戲劇之間轉化的困難,這是這個改編最值得細嚼的地方。

 

一般小說中最常用的敘事角度是作者自己,在小說創作的範疇裡,這就是所謂的「神眼」。在劇場版本中,編導沒有單單運用「神眼」的角度,而是讓敘事角度不斷地轉換,形成了一個破格的有趣敘事模式。

 

首先是介紹角色出場,編導讓十位演員都擔任說書人,然後著他們互相介紹到所演的角色裡去。當然以說書人的手法在劇場中屢見不鮮,但十位演配合純熟,技巧鮮活,使人有煥然一新之感,亦令觀眾對紛亂繁多的角色有大概的了解。

 

正式進入故事,編導用回傳統的「神眼」角度來敘述兇案的發生,讓自己當回「作者」,觀眾當回「讀者」。這種平實的手法,在演員穩當的演繹下,故事得以清晰發展,人物性格亦見鮮明。但同時間,編導卻又加入了一雙「鬼眼」──一個既非作者(神眼)也非角色本身(人眼)的敘事角度──來表達小說中敘述角色的心理狀態。從第一個死者出現開始,每一個死了的角色都會加入成為「魘鬼」,但他們不是在演死者的鬼魂,而是演類似希臘劇中歌隊(Chorus)的角色,直接道出角色的內心矛盾和恐懼,同時跟角色的良心和潛意識產生對話,營造出懸疑驚嚇的意象。另一方面,存活者人數遞減與「魘鬼」的數目遞增,亦意味了「魘鬼」不僅是某位角色的「夢魘」,同時亦是整個孤島、整件兇案、甚至整個故事的「夢魘」,「魘鬼」數目增加,死的人就愈多,孤島的氣氛就愈恐佈,同時兇案真相亦愈近大白,故事亦愈近高潮,可見這個設計能有效地推展緊張的劇情和營造懸疑的氣氛,是編導的神來之筆。

 

最後到真相大白,敘事角度亦再度逆轉,變成由兇手自己道出真相,這種角度可視為「人眼」,而各個死者亦紛紛操控著代表自己的玩偶,重組整件兇案的發生。玩偶可以是童謠中的十個小兵,但同時亦象徵了各個角色的命運:生死是被操控著的,不過,操控他們的到底是誰?是外來的力量?還是自己的良心?這大概就是故事要表達的某些認息。

 

偵探劇不一定要像真,也不一定只製造氣氛而缺乏深刻意義。7A班戲劇組這一次貫徹了他們宗旨「回歸文本,簡約寫實」的演出,無疑是為偵探劇作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演出日期及地點

 

26 - 28/9/2003 沙田大會堂文娛廳

 

4 - 5/10/2003 屯門大會堂文娛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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