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
上回談了一些文化小組的選委可如何諮詢界內人士對於特首人選的意見。今回假設自己以這方法被諮詢,而要就候選人的政綱作實質比較和評分。評核的範圍如前文所說,不限於核心的文化政策,還包括他們的社會政策,政治取態和對抗「西環治港/惡質管治」的能力(又稱「辟邪力」),但就文化政策的檢視會有較長篇幅。至於我個人就這四大準則的先後優次,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再談。
第一部分:四大準則的評分
一)文化政策:總體概念和核心措施
先看曾俊華。根據競選政綱[1],他對文化的看法開宗明義是經濟掛帥,說「文化為一個城市的軟實力提供養分,可以帶來經濟效益和就業機會」(112段),文化產業要「好好地把握內地及世界對影視娛樂內容的龐大需求」,長遠目標是「使香港成為區內的文化大都會」(113段)。在這背景下,儘管他提出不少人才培訓、擴闊觀眾群、加強對流行文化的重視、針對性支援如電影、流行音樂、動漫、設計、藝術品交易等文創產業的措施(115/116段),以及為學校引進「體育及藝術拔尖計劃」(110.1段),但目的還是為「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不是從人民的精神健康和文明出發,那未見有經濟效益的如街頭音樂、實驗劇場、獨立電影等範疇就可以不理?它們對社會整體創意的刺激和精神面貌的塑造功不可沒!
相比之下,林鄭月娥政綱[2]中對文化的書寫看來較為像樣,說要「把香港建設成文化、藝術、體育於一身的國際都會,提升市民的身心健康和文化素養,讓大家在這城市落地生根」(5.5段),不只視文化為跟經濟掛勾的產業。她提出不少有利文創發展的建議,如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放寬部分工廈較低樓層的相關限制,讓工廈可改作創意公司用途」(3.42段)、政府採購時有關設計的招標中「向所有成功入圍者支付『提案費』(pitch-fee)」(3.43段)、培育電影業人才和研究在公共圖書館推行授借權(public-lending right)(3.45段)、檢視課程安排讓學生有更大空間進行文藝體育等活動(4.12ii段)、研究在海濱地區設立「帳幕劇場」以增加表演場地(5.45段)、甚至是稅務減免適用於企業在文化藝術和設計等方面的投資(3.51段)。但不得不提的是,她也提出若社會有足夠共識,會盡快推動修訂版權法,保障業界免受侵權和盜版等行為所損害(3.44段),卻沒有交代如何凝聚過去多年也無法凝聚的社會共識,無視版權業界和創作者的嚴重分歧,讓這建議淪為空洞的口號。但若論空洞,其政綱中明確有關「文化藝術」的部分出奇地精簡(5.44 – 5.49段),如「扶持青年藝術文化工作者,積極培訓相關人才」、「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並重視本土文化發展,引進國際先進文化」、「協助及支持本地藝團拓展本地及海外市場」等,實在太「hea」,彷彿政綱寫到尾聲草草收場一般,令「文化政策措施」的得分大打折扣!(題外話,林太這部分政綱的用字跟現任「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競選時政綱的極為相似,相信馬生為此貢獻不少,甚或是二人背後起草政綱的根本是同一團隊!)
胡國興[3]的文化視野也不僅是經濟導向,會視之為「歷史、思想與行為的累積」,應「鼓勵市民對香港文化的欣賞和投身貢獻的熱心,盡量開發和支持不同媒體領域的發展,讓香港文化與藝術氣息不斷得到提升和推廣,並越發成為市民生活的一部份。」(61頁)。具體措施的著墨看似只有3段,但觸及的範圍不少,個別建議也頗具體,包括增加在中小學的藝術課學習時數、增撥資源聘用專業藝術教學助理、「放寬工廈的限制,以及考慮活用各部門持有的空置設施,為藝術工作者提供更多作為工作室、表演、展覽場地」、就藝術發展局的資助上放寬要求及加快項目審批時間等(62頁)。最教人驚喜的,是他提出開放大氣電波,「不再為牌照數目設人為上限,讓市場力量決定營運者的數目,為傳媒提供更大空間,從而支持文化藝術在不同平台的製作,鼓勵文化互動。」(61頁),是三名候選人中僅有的。
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
這議題極具爭議,由香港是否需要這樣的一個博物館、原規劃的「大型表演場地」應否取消、欠缺諮詢和程序公義、私下委聘設計顧問、以至是否符合西九文化區整體規劃的原意等問題統統未獲政府妥善回應,連現在正進行的諮詢也做得欠缺透明度和公眾參與,但曾俊華的政綱就只有「加快西九龍文化區的建設」一句(118段),對上述爭議視若無睹。雖然他意識到文化政策的重要性,說「政府需要與文化藝術業界和社會人士就香港的文化定位達成共識,藉此制訂有針對性的策略」(117段),但在這議題上的「留白」,實難想像他怎樣和有多大誠意與市民取得共識。
林鄭月娥作為西九管理局的前主席,更是這問題的始作俑者:是她首先在2015年九月在北京會晤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十二月向中央建議在西九興建故宮博物館並接觸馬會、2016年六月委任嚴迅奇設計博物館、九月帶領西九管理局通過放棄興建大型表演場地、十一月通過興建博物館、和在十二月二十三日於北京簽署備忘錄,過程和當中的各種議決保密得「滴水不漏」,公眾以至西九的高層也毫不知情,直到事發後公眾反彈,她才「唧牙膏式」披露籌備和董事會審批的過程,再匆忙在一月十日補做諮詢(原定六周,後來在延長兩周)!這諮詢只准討論博物館的設計和營運,不得探討是否興建故宮,根本是有預設立場的假諮詢。形式方面,除指定動作地設置網站收集書面意見和舉辦展覽外,至今仍未有一場公眾諮詢會;辦過的四場諮詢會(根據西九文化區網站)也只是私下邀請相關業界人士出席,邀約標準不明,出席者也多是持支持意見的親建制人士。這種假諮詢,難道就是她在政綱中倡議的「公眾參與,與民共議」的「管治新風格」(2.16i段)?林鄭政綱中提及西九就只有「加快發展西九文化區,建立香港文化樞紐的位置」一句(5.44段),對自己製造出來的種種爭議隻字不提,極度不負責任!
胡國興在政綱中雖未有直接談及故宮博物館,但在西九整體上看似比較貼近民情,強調公眾諮詢,說「不但在規劃項目時必須真實地諮詢市民對文化區和項目的期望與意願,在議定項目後,更需就文化軟件的發展和公共空間的融合諮詢民意,造就一個令香港人和遊客都能充份欣賞和享用的文化藝術中心。」(61頁)。可是其視野上總強調「提升香港作為亞洲文化中心的領導地位,並爭取成為享譽國際的文化藝術中心」(62頁),視西九是令香港揚威海外的吉祥物多於照顧本地文化藝術發展的基建。
文化局
個人認為理論上文化局對香港整體的文化藝術發展有利,能制訂可行和可持續的文化政策,不是現在民政事務局網頁中「文化政策」如「以人為本、多元發展、尊重表達自由、全方位推動、建立伙伴關係」等口號可比,亦具備資源和執行力推動措施。可是,在沒有普選產生和認受性的政府下,文化局容易被視為監控意識形態的機構,結果不能取信於民,政策難以推展。故此我較主張權宜之計:增撥或調撥更多資源予藝術發展局,讓民間主導文化藝術發展(當然藝發局的組成和運作也需要改革)。
然而在這問題上,曾俊華卻倡議成立文化體育局(19.3、120段),以「綜合民政事務局、發展局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有關文化創意產業及發展體育的職能」, 可見又是以經濟和商務的視野看待文化和體育,十分貫徹。他又建議「舉辦『一帶一路』文化、運動賽事」(48.4段),相信會由這政策局統籌,搞「文化/體育的外/內交」,野心不少。但無論如何,為何總要將文化和體育綑綁一起?當兩者爭奪資源時,這政策局時否以經濟效益作分配的準則?當我反對只以經濟角度看待文化藝術時,自然也反對這樣的文化體育局!
林鄭月娥則建議成立文化局,「把文化事業和創意產業集合在一個政策局」(7.8段)。可是,她這建議是納入政綱中「政府架構重組」的部分,目的是「檢視政府架構與行事程式,以體現管治新風格下的政府新角色」(7.3段),那麼文化局其實是做甚麼?就是推展上文所述她提出的核心文化政策?其政綱中,兩者的連繫相當含糊不清。
胡國興沒有提出成立文化局之類的東西,只說要改善藝術發展局的運作(62頁),這較符合我個人上述的取態。
古蹟保育
曾俊華和林鄭月娥也在這議題上簡短著墨,胡國興沒有。曾俊華提倡「加強保育及活化歷史建築物,以弘揚香港獨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118.2段),而林鄭則說「繼續推動『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鼓勵小區式文物保育工作」(5.50段)。她更說要「研發一個『香港歷史App』,讓香港市民和海內外遊客可通過這個應用程式,體驗和領略香港的歷史」(5.51段),真的和她提出要港鐵全線開設Wi-fi般「創新」和擁抱高科技!然而二人也沒有提出改組古物諮詢委員會,引入民意代表和法定評級機制的建議,令人失望。
綜合以上的比較,我給曾俊華在文化政策的評分在1至10分中只有4分,不能接受他那種向經濟和商務嚴重傾斜的文化視野。林鄭月娥政綱中在這部分其實寫得不錯,但她在西九故宮博物館的角色和行事作風令分數大減,同樣只得4分。胡國興雖無太多新建議,但總算四平八穩,開放大氣電波一項予人驚喜,所以得6分。
二)社會政策
由於篇幅和時間所限,以下部分會以列表方式展現,欄左所列出的是我認為在這範疇內較重要、有利創造空間予市民投入文化生活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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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 |
林鄭月娥 |
胡國興 |
租務管制 |
無 |
無 |
無 |
回購領展 |
無 |
無 |
無 |
全民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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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但積極跟進各項優化強積金的措施,並研究公共年金,為退休人士提供更好的保障。(6.36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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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 |
不應用一刀切的方法去處理標準工時。可以合約為本,透過勞資諮詢由政府訂下合約基本條款(13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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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標準工時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按:即合約工時),以及充分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找出適合香港社會和經濟情況的工時政策方向。(6.37段) |
個別行業和職級將標準工時提高至每週48或50小時。僱主為超時工作的時間 支付1.2倍時薪的工資。(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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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職金對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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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聽勞工界及商界,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聲音,並致力尋求共識。(6.3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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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TSA/BCA |
取消所有TSA/BCA,以阻止操練風氣的蔓延。研究推行一套不記名的評估機制監察學童的學習水平。(105段) |
暫時擱置,為學生和家長減壓。(4.6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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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強行實施。BCA/TSA對小六及中三的影響亦需要重新評估,衡量是否有必要保留。(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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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郊野公園 |
依法保護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其他具重要生態價值的地區。希望社會凝聚共識,支持開拓其他地區的計劃以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時的選項。(86.1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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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開發。政府應訂立明確的棕地政策,釋放棕地資源,滿足用地需求。(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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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比較,曾俊華雖有相關建議,但傾向保守,在「退保」議題上更是延續「炒賣」和向金融界靠攏的作風,基本上是經濟右派,我只給予5分。林鄭月娥的更是誠意全無,只是耍著一貫官腔,實在看不出有甚麼「管治新風格」。加上她過去也是全民退保公眾諮詢的主管,其間如何說政府沒有預設立場但後來卻分開「不論貧富」和「有經濟需要」的諮詢方向、狠批周永新教授的方案等搬龍門的事件,相信大家記憶猶新,因此我只給1分!胡國興的政綱總是說得亮麗,好得彷彿是專為討好泛民和年輕人而寫,有點「too good to be true」的感覺。加上他在勞工的集體談判權上取態極之保守,以不應加劇社會撕裂為由予以否定(49頁),令人失望,所以只能給7分。
三)政治取態
同上,欄左所列舉的是我認為有助香港達至更公義、公平和公正的社會的重要議題。有這樣的政治大環境才有利文化藝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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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 |
林鄭月娥 |
胡國興 |
政改/「831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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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條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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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獨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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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全力支援和配合司法機構在資源上的需要。(2.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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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司法獨立、言論和新聞自由……是香港經濟繁榮穩定的獨特先決條件,須嚴謹捍衞。(18頁) |
特首擔任大專院校校監必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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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各界意見,檢討行政長官應否繼續出任大專院校校監的安排。(109.2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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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並修訂《大學條例》所賦予特首的廣泛權力,保障學術自主。(35頁) |
曾俊華的政治取態中庸,嘗試取悅中央和香港市民,在廿三條立法上提出以「白紙草案」進行諮詢算是稍有誠意,但在「831框架」的問題上立場搖擺,最初在宣佈參選時說「831」是「外來的東西」,後來又說是「重啟政改的框架」,到惹來批評時又說「只是政改的起點」,有搬龍門之嫌,亦難保政綱中的承諾在日後受到中央壓力時不會再度飄移,故此只得5分。林鄭月娥的取態可謂模稜兩可至極,看罷也不知其立場為何,「司法獨立」一環的建議更似是問非所答,這可解讀成她極度小心,絲毫不敢觸怒中央,難以寄望她日後會為港人的權益變成「好打得」。再者,在2014年的政改觸礁一役,她根本是「政改三人組」的頭號人物,我實在難忘她當日與學聯代表談判時那跋扈的神情和寸步不讓的態度,亦不相信她會為港人「真普選」的訴求「打倒昨日的娥」,故此只給1分。胡國興的建議非常進取,甚合民主派口胃,尤以擴大「提委會」選民基礎和「廿二條立法」最為精彩,借「高登語」說簡直是「goodest to be true」!這項我給他8分。
四)阻止「邪惡」(Evil)的效力(或簡稱「辟邪力」)
這些是我個人基於客觀數據和主觀觀察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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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 |
林鄭月娥 |
胡國興 |
會否延續「梁振英/西環治港」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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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按執筆時最新的民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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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選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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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選後中央會否任命? |
應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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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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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中央為何要付出沉重政治代價拒絕任命。 |
執筆至此,毛骨悚然,但若論「辟邪力」,我還是會給曾俊華6分,因為他有一定的決心脫離現政府的施政方針、民望工程做得出色,而且我個人奢望的些微勝算。至於林鄭月娥,我只給1分,毋須再多解釋。至於胡國興,雖然他的政綱極其吸引,但由於勝算渺茫,我亦會只給1分。
第二部分:四大準則的排序
個人認為這次特首選舉是政治選舉,尤其重視候選人能否阻止「西環治港」、如何修補社會撕裂和建構怎樣的政治大環境,其次再看她/他能否締造開放多元的社會,最後才看怎麼樣的核心文化政策。因此我的排序是:
1. 辟邪力
2. 政治取態
3. 社會政策
4. 文化政策
第三部分:候選人的總得分
有了上述兩部分的資料,可計算各候選人的總得分。這裡所指的總得分,如上一篇文章所說,是各候選人每項準則的「排序後加權分數」的總和。結果如下:
曾俊華
排序 |
權重(A) |
評分(B) |
得分(A x B) |
辟邪力 |
4 |
6 |
24 |
政治取態 |
3 |
5 |
15 |
社會政策 |
2 |
5 |
10 |
文化政策 |
1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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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53 |
林鄭月娥
排序 |
權重(A) |
評分(B) |
得分(A x B) |
辟邪力 |
4 |
1 |
4 |
政治取態 |
3 |
1 |
3 |
社會政策 |
2 |
1 |
2 |
文化政策 |
1 |
4 |
4 |
|
|
總計: |
13 |
胡國興
排序 |
權重(A) |
評分(B) |
得分(A x B) |
辟邪力 |
4 |
1 |
4 |
政治取態 |
3 |
8 |
24 |
社會政策 |
2 |
7 |
14 |
文化政策 |
1 |
6 |
6 |
|
|
總計: |
48 |
按此結果,若我真的被諮詢,我會支持曾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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