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筆陣】略述在數碼時代保存表演藝術
文︰東尼.桑特 | 上載日期︰2022年4月20日 | 文章類別︰月旦舞台

 

TaPRA工作小組於2014年在倫敦大學皇家哈洛威學院舉行TaPRA年會,活動包括《維基百科》編輯工作坊(攝影:Raya Sharbain,CC by-SA via Wikimedia Commons)
主題︰表演藝術紀錄與保存
藝術類別︰其他 »

2022年4月

 

在數碼時代,保存表演藝術(performance arts)的形形色色做法,可追溯至1980年代。大概最早的例子包括CD(音樂鐳射唱片或光碟)上的錄音,旋即出現當時不大普及、現在也已過時的CD-ROM(唯讀記憶光碟)。這種數碼保存的思路,馬上提出表演藝術的文獻記錄上一個並行不悖的方法,與今天廣泛利用互聯網有所分別。簡單來說,在數碼時代保存表演藝術,不僅僅針對那些在互聯網上散播的內容。自1980年代以來,運用CD來保存,凸顯了音樂是一項表演藝術,正如戲劇、舞蹈、現場藝術,以及其他難以用數碼媒體來保存的表演形式一樣。

 

在討論表演藝術方面的數碼保存時,首先須記著,並非所有的表演藝術都可以用同樣的方式保存。此外,除了音樂和其他基於聲音或鏡頭的表演,一切就其本體而言「稍瞬即逝的表演藝術」——這說法也許更能包羅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以外那些千姿百態的表演種類——都與保存的概念格格不入。然而,我們不應因此忽視保存所有表演藝術(作為時基藝術的)各方面的可能性。

 

在考慮數碼保存時,必須區分各種表演藝術類型,並視之為複雜的「基於時間的現象」來處理。人們對這些表演藝術類型的傳統期望和慣例經過多年演變,使舞蹈成了一種可用符號來注釋的形式,也使大多數戲劇變成以劇本為重的形式。舞蹈符號和劇本,因而是保存編舞家作品的關鍵手法或劇作家意圖的主要方法。然而,舞者或演員在演繹編舞或劇本時的技藝,就需要進一步的文獻記錄步驟。任何表演藝術的分類法也會表明,編舞家的角色不僅與劇作家,也與戲劇導演的角色一致,從而證明了不同形式的表演在保存方面需要考慮不同的因素。

 

稍瞬即逝的藝術,本質上意味著它們是難以保存的。現場事件的短暫體驗,或容易腐朽的物件,都不指望能保存下來。不過,媒體科技讓很多種短暫藝術都能進一步擴展,至少自從相機發明以來,已可以在一瞬之間捕捉住靜止的畫面。

 

在許多情況下,透過媒體科技捕捉表演,將作品呈現給不在現場的觀眾時,無論是否涉及錄製設備,現場表演都會延伸到一個新的空間。這個新的空間維度,可能是在創作者的相對控制範圍之內,也可能是當作品轉而傳達給不在現場的觀眾時意外製造出來。

 

一旦引入錄製設備,原本的現場表演就會產生一個新的時間維度。「稍瞬即逝的表演」的時空維度,一旦擴展,即為表演藝術的保存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考方式。這種思考方式早在數碼時代之前就已存在,只不過數碼時代將之推向前端,成為大家的關注點及普遍實行的做法。

 

自2010年左右開始,我的工作最關注的重點,就是由表演而來的文件與文獻記錄過程這兩者的差異。我的主要觀點是:「文獻記錄」這個術語通常等同於由表演而來的文件,但這些文件的保存方式往往讓它們無法在有需要時派上用場。如資訊科學所提出,文獻記錄需要令文件易於檢索,並可重複使用,這樣才能保存證據。可以重複使用,這一點正是為甚麼音樂錄音、舞蹈符號和戲劇文本,被廣泛認為是原始表演作品的有用文獻記錄,即使就原始作品的現場體驗而言並不完整。然而,文獻記錄可以且必須超越音樂錄音、舞蹈符號和戲劇文本。

 

由於有需要系統地探索這些想法,我為TaPRA(總部位於英國的戲劇和表演研究協會)策劃了一個工作小組。2010至2011年間,當英國劇場學者Nicola Shaughnessy和我首次召集工作小組,研究如何記錄表演時,我們被我的強烈願望所驅使,去關注文獻記錄作為一種實踐過程,而非關注個別的文件對象。這是微妙但必要的轉變,可將重心轉向迄今為止在表演研究中被嚴重忽視的文獻記錄活動,而這種活動正正被那些不懂得如何長期保存自己作品的藝術家以錯誤的方式實踐。

 

在這個背景下,文獻記錄不是關於文件的內容或其客觀品質,而是關於如何建立及保存文件,使之可重複使用——從一個與文件證據相關的名詞,轉為一個描述如何創建和收集文件的動詞。TaPRA這個有關記錄表演的工作小組,吸引了各方面人士的興趣和投稿,包括電腦科學家、考古學家、建築師、視覺藝術家、檔案管理員和數碼數據保存方面的專家,毫不意外地還招來了英國以外的其他幾個國家的參與者。這個工作小組有許多參與者的作品,都刊載於2014年由Routledge出版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rformance Arts and Digital Media》(國際表演藝術和數碼媒體期刊)的特刊,主題是以跨學科方法來記錄表演。其後於2017年又由Bloomsbury's Methuen Drama出版了一本書:《Documenting Performance: The Context and Processes of Digital Curation and Archiving》(記錄表演:數碼策展和檔案管理的背景和過程)。

 

《Documenting Performance》在倫敦的新書發佈會(照片由Toni Sant提供)

 

在英國和世界各地的許多國家,還有其他人從事這個領域。在英國,表演藝術收藏協會(APAC)採取務實的方法,為檔案管理員和其他合作者提供機會,定期交流並分享在保存表演藝術檔案方面的優良實踐。[1]APAC成立於1985年,是國際表演藝術圖書館、博物館和資料館協會(SIBMAS)的英國分部。SIBMAS旨在以更宏觀的視野保存表演藝術。[2]對於在數碼時代該如何保存,有許多觀點是基於對表演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的長期考慮。數碼科技改變了表演藝術可被記錄的方式,因而也改變了保存的方式,這都是根據當代表演藝術製作方法的演變而來。

 

我自2019年起在Media City UK(英國媒體城)主持的數碼策展實驗室,重點是採用國際標準來處理非物質文化遺產收藏品的數碼保存。雖然這比保存表演藝術收藏或個別表演藝術作品的方法較為廣泛,但因此與數碼保存專業人員的關係更為緊密,而他們的技能和知識對於保存表演遺跡,使之能長期存取和重複使用,至關重要。

 

要保存得更妥善,首要的第一步是要注意,經過處理的表演文件,可供長期存取和重複使用,才能成為有用的文獻記錄。本質上,這是確保由當代表演所產生的大量文件保存得法,不僅要使表演歷史綿延不絕,也要有更廣泛的再現方式,更易供人存取檢索。

 

附注:作者更喜歡使用「performance arts」,而不是「performing arts」(中譯俱譯作「表演藝術」,在此無需區分),以表示一種更廣泛的方法,去處理涉及表演的短暫藝術,使討論更能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而不只是舞台技術的方面。

 

(中譯: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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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尼.桑特博士現為英國索爾福德大學位於MediaCityUK的數碼策展實驗室總監,於2014至2020年擔任馬耳他國家創意中心(Spazju Kreattiv)藝術總監。他的著作涵蓋數碼策展和媒體考古學,近期作品包括:《Documenting Performance: The Context and Processes of Digital Curation and Archiving》(2017)、《The Spazju Kreattiv Art Collection》(2020)。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首度封城期間,他與歐盟文學獎得獎作家Immanuel Mifsud 合著《Jien-Noti-Jien 》(2020),作品於2021年獲獎。他同時擔任Routledge出版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rformance Arts and Digital Media》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