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孽觀後感
文︰何俊輝 | 上載日期︰2004年4月26日 | 文章類別︰眾聲喧嘩

 

節目︰家庭作孽 »
主辦︰香港話劇團
演出單位︰香港話劇團 »
地點︰香港文化中心劇場
日期︰24/3 - 4/4/2004
城市︰香港 »
藝術類別︰戲劇 »

《家庭作孽》(A Small Family Business) 的原作者亞倫‧艾克邦 ( Alan Ayckbourn ) 是寫家庭戲的高手,好像《家》劇跟他的《隱影朋友》( "Invisible Friends" ) 就同樣是以父親跟下一代在溝通上的隔膜,作為劇作的創作起點;但當戲發展下去,兩劇的創作取向和意識形態便截然不同。《隱》劇強調家人總比外人好,家庭成員之間相處得不好,也不及社會般危機四伏,兩者是兩個割裂了的世界;而《家》劇則強調家庭是社會的縮影,兩者同樣是個令(想做好人的)人不能自拔的大染缸,跟電影《無間道2》的處境相似。

 

麥齊家(黃秋生飾)是個老實人,他一直不知大部分家庭成員都跟社會上的人一樣 ── 道德觀念薄弱、 虛偽、善「走後門」、狡滑、貪贓枉法。當他逐步揭發這個事實後,自己亦泥足深陷地捲入家族的犯罪風波中,被迫用錢去收賣貪污的人,甚至殺人……諷刺地,衹有倪壽崑(周志輝飾)和杜夏蕾(潘璧雲飾)這兩個看似最不清醒的家庭成員(前者(扮)患了老人癡呆症,後者(扮)患了精神病),才清醒地做到出污泥而不染。

 

導演(毛俊輝和司徒慧焯)和負責翻譯 / 改編的陳鈞潤,把這個原本在英國發生的故事改為在深圳發生,是十分合適和聰明的做法,因很多港人都知道深圳的生活環境就像麥家及麥所面對的社會一樣,為錢可以不擇手段。陳鈞潤於場刊中指出:「用深圳背景,用意給觀眾『幸而香港不是這般模樣』的安慰。不過,假如越看越像香港呢……」,便可見《家》劇的香港版本寫出了港人對深圳(是大陸社會和政權的縮影)的恐懼,在這個反民主派陣營大罵民主派不愛國的時期,此齣戲的上演尤其有意義,理由是它警告「愛國者」切勿把香港變成像深圳或其他國內城市的模樣──利於憑財雄勢大或政治上的特權,以各種或明或暗的管治、操控手段來榨取普羅市民的血汗錢及剝削醫療、教育、社會服務等跟民生有關的公共開支,令貧富懸殊問題惡化。

 

大抵因為黃秋生跟麥齊家這角色有相似的個人特質,要黃毫無保留地把麥的正義感和慈父形象彰顯出來,自然駕輕就熟。當麥迫於無奈地跟其家人一起籌賄賂錢、殺人時,黃亦能將麥那種「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心理狀態,捕捉、演繹得相當細膩;飾演麥齊家妻子倪寶儀的黃哲希,是全劇最沒有演戲痕跡、最能跟角色的心理狀態及其所面對的處境融成一體的演員,就算是日常生活的瑣碎戲,也比黃秋生演得更自然(黃秋生比較善演激情戲);飾演麥朝霞的陳煦莉與飾演麥晚霞的黃慧慈,很善於處理角色的情緒變化,不論起或伏都可見二人演繹得恰到好處;張錦程一人分飾五位姓馬的兄弟,不論是角色的造型或演繹方法,都能將五種各有不同的驚喜帶給觀眾,甚至使觀眾不能一眼便看得出台上的人就是張錦程,充份發揮出張那扮鬼扮馬的喜劇天分;潘燦良本人不像個外省的深圳人,但他的觀察力和模彷力奇高,將外省人的口音及一副貪贓枉法的醜陋嘴臉演得淋漓盡致;大抵因為杜夏蕾是家庭大染缸中被孤立的人,潘璧雲在演繹這角色時,於演法上便跟其他角色顯得格格不入,本來若處理得恰到好處的話,是可以突出角色所身處的困局,奈何潘實在演得太過火,令角色本身的人性、人味埋沒了。

 

陳志權將廚房、睡房、廁所、客廳的陳設(包括多件象徵企業財勢的藝術品),實實在在地擺放進劇場內,使人體會到在這一應俱全的家庭內生活的犯罪者,堪稱「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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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會員。影/劇評人,熱愛各種藝術,討厭偏見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