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筆陣】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需要全面調研和規劃
文︰鄭新文 | 上載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文章類別︰月旦舞台

 

「香港節2019——藝匯上海」講座(照片由作者提供)
主題︰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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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別︰其他 »

2022年5月

 

去年國家的《十四五規劃綱要》確立了香港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的角色,包括繼續擔任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其後特首的施政報告提出五點策略,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更提出將撥款四千二百萬元,在兩年內舉辦首屆「香港演藝博覽會」,以幫助內地和香港傑出的表演藝術走向國際,同時撥款推動藝術科技的發展。

 

團結香港基金藝術及文化研究主任蘇曉明曾指出,香港政府需要就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作出「大膽的願景、清晰的策略和積極的領導」[1],並認為政府須把一向以「活動為本」的思維改為「行業發展為本」;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應該涵蓋文化產業和數碼平台上的文化藝術。個人十分贊同這些觀點,在制定相關策略、構思行動計劃前,應該先釐清整體發展目標和預期成果。

 

既然需要全盤計劃,便應該首先進行調研,為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進行策略規劃,我嘗試通過這篇短文探索研究應該涵蓋的課題,為調研的內容框架作出建議,並非在此分享個人對各課題的意見。

 

香港藝術發展局於國際音樂博覽會「Classical:NEXT」擺設展位(照片由作者提供)

 

定義和SWOT分析

 

香港因為獨特的背景,在文化交流方面一直都非常蓬勃,但當我們以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為目標時,那應該首先界定「文化藝術交流」的範圍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定義。

 

不少人把文化藝術交流簡單地解讀為文化藝術活動的「輸入」和「輸出」,或兩個不同地方的文化藝術工作者進行某種方式的合作。其實中外文化藝術交流涵蓋的範圍很廣泛,包括吸引更多境外遊客出席香港的文化藝術活動,或為不同地方業界搭建交流平台(例如創意交流平台、專業交流平台、中介展示平台等)。我們不可能針對很大範圍,要訂立清晰的目標和定位,集中資源發展優先的範圍。

 

進行SWOT分析前,我們需要了解「我們在哪裡?」,收集相關資料、數據、意見等吧。我們需要知道的不單是數據,還要了解實際的情況,包括文化藝術機構和持分者的態度、市場情況、面對的困難和挑戰、經營模式與回報、成效和對未來的期望。有了硬件軟件各方面基本的資料,便可以分析我們的強項和弱項。其實一些國際文化政策研究平台例如「World Cities Culture Forum」定期收集和發表不同城市(包括香港)的相關數據,可以作為參考。

 

研究當然也要分析外部環境的最新情況,這包括政治、經濟、社會、科技等方面,還有行業的最新發展。疫情對文化藝術行業帶來巨大的衝擊,相關生產鏈的製作方式、分發傳播渠道等都有新的發展,觀眾的消費習慣和態度也在改變,必須考慮這些對未來國際文化藝術交流帶來甚麽影響。針對香港的情況,與大灣區的關係不單是文化交流,也涉及如何開發龐大的潛在市場,與及香港在促進大灣區與海外交流中可以擔任甚麽角色。

 

策略制定和行動計劃

 

整體策略制定是整個研究最關鍵的部分,需要分析未來發展的不同選項,並就目的、定位、對象等作出具體建議。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我們究竟希望達到甚麽目的?建立境外市場、促進合作了解、推廣香港品牌形象、配合國家的文化外交政策、提升軟實力?除了文化藝術活動外,文化產業和數碼平台上的文化藝術又在交流中扮演甚麽角色?

 

交流的對象也要考慮是否有優先地點(有些地方例如新加坡認定鄰近國家為優先對象)。究竟希望鼓勵多元、不同層次的交流,還是重點支持水平最高、或最有香港特色的藝術家交流?公共資源永遠有限,目的定位愈清晰,投入的資源才可以發揮最大的效益。

 

確定了大方向和整體策略後,下一步需要檢定發展策略,如何從現時狀況逐步邁向未來目標?現時條件不足的如何改善?缺乏的元素如何加入引進?如何激發不同領域之間的協同效應?這涉及整個文化藝術生態的優化。

 

硬件方面,如何解決場地不足的問題?如何鼓勵民間投資興建文化場地?現有的公共文化場地是否需要重新定位?是否需要制定特區的文化藝術場地政策,界定不同區域、不同文化場地設施的功能?場地問題不解決,嚴重限制了引進有龐大潛在市場的海外舞台劇,商業劇場產業無法開展。

 

軟件(市場推廣、人才、產品、資金、法律)方面,需要探討如何在境外建立持續推廣香港的文化藝術機制,比如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建議設立類此文化參贊的職位[2]。也要研究持久地開發境外市場的策略,包括通過網絡平台、線上節目/產品推廣香港的文化藝術品牌。香港的流行文化(創意產業)在境外有一定的市場和知名度,同步宣傳香港在精緻文化和流行文化方面(甚至體育方面)的成就會帶來協同效應嗎?

 

人才方面,需要哪些方面的專才推動發展?國際人才和內地人才可以擔任甚麽角色?現時不同層次的人才足夠嗎?是否需要更多吸引人才和培養人才的措施?教育方面如何配合?

 

節目和產品的開發也是一個重要課題,如何鼓勵打造對境外市場具吸引力、能「輸出」的項目和文創產品?用現代藝術手法演繹中國故事,還是在世界經典作品中加入本地或中國元素?有哪些成功的先例可以參考?

 

「香港節2019——藝匯上海」講座(照片由作者提供)

 

除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大灣區積極安排演出機會(並於其他內地城市推出香港藝術節/藝術周),不多內地的演出場地和院團與香港的藝術機構建立比較持久的合作關係。如何鼓勵雙方有更多的合作?香港院團能夠定期在內地演出,並促進內地節目透過香港走向國際,這也是策略需要關注的。

 

還有關鍵的財務考量:交流活動的經營模式。現時大部分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無論輸出或輸入)都無法收支平衡,有賴政府資助,小部分獲得贊助補貼部分費用。當我們希望加強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除了增加資助外,也應該關注長遠如何發展可持續的經營模式。例如鄰近的大灣區,潛在市場大而巡迴演出成本有限,應該探索未來可持續的經營模式。這些考慮因素如何在未來撥款機制中體現?

 

文化交流中心重點之一是吸引更多境外遊客出席香港的文化藝術活動,除了節目和宣傳外,研究也應關注可否與活化文化遺產和文化旅遊能夠產生協同效益,制定相關的策略。

 

制定不同的發展策略後,下一步設計通過甚麽行動計劃落實,這些項目或措施需要多少經費、人手、時間和相關政策支持?例如前文提及政府計劃推出的「香港演藝博覽會」,現在國際上已有不少的演藝博覽會(首爾也有一個),未來香港的有甚麽特色?能否結合現時演藝行業的最新發展?在發展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會帶來甚麽具體成果?相信是持分者的關注。

 

獨立調研後諮詢公眾

 

以上建議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研究框架和需要考慮的課題,其實公眾參與(public engagement)在整個政策的制定過程非常重要,故此建議政府從專業角度,委約獨立機構首先進行一個全面的研究,就不同的課題作出分析論證,並就整體的規劃藍圖做出建議。有了這個獨立(不代表政府立場)的報告和具體建議,政府便可以公開諮詢持分者,業界根據其中論點或建議作出回應,激發深入的討論,作為政府最後定案的參考,務求最終的發展藍圖獲得廣泛支持。

 

 

[作者將是次稿酬捐贈予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

 



[1] Helen So, Yolanda Lam, and Elena Vermeer, “Hong Kong must evolve beyond big events to be a cultural hub in digital era”,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7th August 2021.

[2] 胡筱雯,〈如何實踐「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霍啟剛:吸國際人才 重組資源〉,《明報》,2022年2月25日。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20225/1645728066304/如何實踐「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霍啟剛-吸國際人才-重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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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藝術行政人員和藝術管理教授。曾擔任香港藝術節行政總監、香港藝術發展局秘書長、上海音樂學院藝術管理系系主任、香港教育大學兼任教授,現為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管理實務教授。著作有《藝術管理概論:香港地區與內地經驗及國內外案例》。曾撰寫不少文化政策評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