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望號雞批》有血有肉的雞批
文︰張淑嫻 | 上載日期︰2017年3月3日 | 文章類別︰藝術寫作計劃學員評論

 

攝影:Cheung Chi Wai@Hiro Graphics
節目︰慾望號雞批 »
主辦︰香港話劇團
地點︰香港話劇團黑盒劇場
日期︰21/01/2017
城市︰香港 »
藝術類別︰戲劇 »

帶著一副空殼進場去看這一套香港話劇團新戲匠系列的黑盒劇場《慾望號雞批》,原來也是一件好事。因為早年已經看過數次新戲匠的演出,都是失望而回,可能是我們這些「香港話劇團」的長期老主顧,慣性地接收話劇團那種傳統高質素的形象框架,忘記了新戲匠系列原本就是推廣本地新一代的劇場人,劇本及演員仍待雕琢這一點,觀眾必須要有心理準備,而扶腋後輩的重責,由本地最具權威性的「香港話劇團」充當,更是令人十分敬佩,在此也寄望觀眾多多買票支持本地劇場,劇場才更帶來更多「新氣象」(香港話劇團果然改對了系列名稱)!

 

說回這套劇,單看場刊及宣傳單張,由女主角黎瑩影的朦朧大頭相為主,再加上「雞批」二字本以為是「春天劇團」最愛演的情慾愛情劇目,又或是《慾望號街車》的異曲同工,但原來名稱只是食字,就好像場刊所寫:「弱肉強食的世界,嚮往自由的慾望」,同是以慾望出發,不過今回是說一隻久經人類培育的人形變種智慧雞不想被人製成名貴的雞批吃掉,想「走佬」擁抱自由的慾望,就是電影《智能叛變》的雞版。不過編劇千算萬算,算漏了「雞」在廣東話裡頭有第二個意思:妓女。所以在看劇時,我自己都要不斷提醒自己在對白上的歧義,否則就會變成了低俗喜劇。幸好故事裡設定是超現實的時地人,可引回觀眾有抽離的想像空間。

 

其中較印象深刻的,是在劇的初段,有三隻雞在「雞學堂」的草地上表達自己會變成雞批被吃的感想:一隻認為死在焗爐是神聖的;另一隻會看哲學書、最有學問的雞就認為變成雞批是「命中注定無得揀」,所以寧願在有生之年困在自己的圍欄裡做自己喜歡的事,你咪理我、我咪理你;而第三隻雞,即主角,就要設法逃走,只單純地為看看「無窗花的天空」。這一段令我最初以為編劇想暗喻香港的政治環境,好像當年雨傘運動時香港人的態度云云,或是埋下某些伏線。當我依著這個方向去看劇情的發展時,又發現去到劇的中段編劇開始想表達的東西愈來愈多,例如劇中不同角色都有問及:「人就係咁㗎啦!」認為人就是現實、自私及殘忍,到了後段「走佬雞」逃亡失敗自我了結,是編劇對擁抱自由已徹底地死心了嗎?而最震撼的結局,人再食雞,雞又食雞,再隱示了人也可以食人(男主角吃掉產生了愛情的雞)更加是血肉模糊,是想說人性的醜惡,還是編劇其實是素食主義者?因為劇終後強烈地給予我少肉多菜的訊息。結局其實令人有點不知所措,編劇很明顯想拋下一點空間讓觀眾思考,但就是因為之前的伏線及問題太多,令人上了太空漫遊下不了來,是編劇在表達手法上未夠成熟?情節鋪排得不夠計算而令主題不清晰?問題一大堆,看得人頭昏腦脹。這亦是大部分新一代編劇太多東西想表達,有點貪心的表現。

 

而之前埋下的伏線,例如人與雞的727秒限時談話、雞的祖先其實懂得飛等等,沒有再延伸及排解是有點可惜的。劇中解說到了727秒人與雞的談話就要停止,因為是人類在對一件事物產生感情的時間,進而到之後的劇情發展是雞批原來下了藥,當吃過的人對雞有感情時就會頭痛,那既然如此何不一開首就禁止人雞對話?筆者初時以為下藥是想令吃批的人上癮繼續去吃,情節上有點不合情理,對之後推進的劇情更沒有幫助反多了疑問。727秒是一個有趣的佈局,如果編劇可以在自己引出的話題多加延伸,就不會令觀眾的思緒拉得愈來愈遠,主題亦可更明確。

 

此外人物設定比較薄弱,例如「走佬雞」多次堅持在自己的comfort zone逃走,但最後自我放棄的轉捩點略嫌含糊及突兀,編劇都可以再多加筆墨,不過在有限的90分鐘時間內,編劇應該有所取捨,避免給人眼高手低之感。

 

演員方面感覺比較清新,演技略為稚嫩,導演應對演員的演技多加調整。男主角大廚雖然真情流露,但在說對白及形體上可再加磨練,例如在黑暗中與「走佬雞」相遇,以瞎子的方式來表達在黑暗中摸索,相信不是合適的方法,令人有點啼笑皆非;而且對白說得有點快,咬字不清,在如此細小的黑盒劇場下更要多加注意。而值得一讚的是舞台及服裝設計,場景雖只有三面圍欄、草地及一張可活動椅子,加上一個小高台的出入口成了劇情中段的焗爐位置,但可清晰又簡單地表達到多個場景,同時亦成就了黑盒劇場的特色。演員服裝可看出服裝設計師下了不少心思,因為超現實的虛擬空間,服裝最容易出事,不能太過火也不能太普通,孫詠君拿捏得剛好,不落俗套。

 

整體演出仍感受到一班劇場人的熱情,寄望他們對劇場的熱愛有如「走佬雞」對追逐自由抱有堅持及慾望。

 

 

本文章並不代表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之立場;歡迎所評的劇團或劇作者回應,回應文章將置放於評論文章後。
本網站內一切內容之版權均屬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及原作者所有,未經本會及/或原作者書面同意,不得轉載。

 

 

 

張淑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