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劇本叢書1970-1999」及「香港劇本叢書第四輯」
2002年2月1日
 
 

劇本徵集

 

為保存本地的原創劇本、推動劇藝研究和評論,以及肯定劇作創作者的努力,繼「香港劇本叢書第一輯」《香港的聲音──香港劇本1997》及第二輯《煙花過後──香港戲劇1998》及《落地開花──香港劇本1999》出版後,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將於2002年進行兩項劇本出版計劃──「香港劇本1970-1999」及「香港劇本叢書第四輯──香港劇本2000」。兩項劇本出版計劃均是期望透過收集/紀錄/出版,把香港戲劇發展現況記錄下來,公開徵集期為2001年12月1日至2002年1月20日,有意讓劇作在本地劇壇留下印記的,請即遞交劇本。

 

「香港劇本1970-1999」
「香港劇本1970-1999」將從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劃分為三個時期(即1970-1979、1980-1989及1990-1999)分別出版三冊劇本集,每一冊劇本集將收錄6至8個有關時期劇作作品。

 

香港劇本叢書第四輯──香港劇本2000」
「香港劇本叢書第四輯──香港劇本2000」則將收錄2000年上演的本地原創/改篇劇本作品。

 

叢書編選委員會及評選準則
劇本經收集後將交予叢書編選委員會甄選,叢書編選委員會成員乃本地資深的學者、劇場工作者及評論工者,包括譚國根教授、張秉權博士、盧偉力博士、梁文道先生、丁羽先生、楊慧儀小姐、茹國烈先生及小西先生。
叢書編選委員會成員將以藝術性、歷史/文化意義、以及文本反映舞台演出程度等準則進行揀選。


參選條件
各參選作品劇本語言及表達形式不限,個人或集體創作不拘。惟參選「香港劇本1970-1999」劇本集之劇作品需在1970-1979、1980-1989及1990-1999上演之本地原創或改編劇本;而「香港劇本2000」之參選作品則須為2000年在香港上演之原創或改編劇本。


參加辦法
1.參選作品建議以「純文字」格式儲存於1.44MB電腦磁碟內,與文本一同遞交。
2.除文本及磁碟外,參選作品並需附:
--作品之台前幕後參與者名單
--作品之演出資料(包括演出日期、地點、場數,宣傳單張、場刊等)
--編劇/導演對作品的說明(如作品簡介、創作人感想等)
--參加者同時可提供對作品之評論資料,例如相關的剪報和文章,以供叢書編選委員會成員參考。
請將文本、磁碟及資料一併郵寄或遞交至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辦事處
(地址:香港灣仔駱克道315-321號駱基中心4樓C室)


劇本版權及出版協議
--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將與入選劇本作者簽定合作出版協議。
--獲選入「香港劇本1970-1999」劇本作者將可獲港幣2000元版權費。此外,本會亦將贈送五本劇本集予劇本作者。
--獲選入「香港劇本叢書第四輯──香港劇本2000」劇本作者將獲贈送十本劇本集。
--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將只持有獲選出版劇本之出版版權。


入選者責任
--入選劇本作者需協助劇本出版之校對工作及提供劇作之相關演出資料予本會。在需要的情況下,作者亦會被邀請出席工作會議或協助宣傳工作等。


截止日期及公佈入選作品
--截止日期:已延至2002年2月1日
--入選作品名單除個別發信通知外,亦將於2002年3月中公佈。


利益衝突
--任何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董事若涉及叢書之甄選工作、叢書編選委員會成員及本會受薪僱員、與及其直系親屬申請參加是項計劃或其他可能涉及利益衝突下,在劇本作品進行揀選及討論時,有關人士不得參與及/或不能參與任何揀選決定,以示公允。

 

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如有詢問,歡迎致電(852)29740542,或傳真(852)29740592,或電郵elaine@iatc.com.hk與吳小姐聯絡。

 

「香港劇本1970-1999」為藝發局委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