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號 看不見的機制-論刪禁    文章類別
【活動探報】
香港表演藝術資料館如何可能
文:sigi

 

引子:

藝評人小西於出席由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主辦、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協辦的「庫藏文化:藝術資料整存和統計的策略、實踐與發展——交流座談會及工作坊」後,在 1 月 27 日於《信報》發表了〈香港需要表演藝術資料館〉一文。本文將以文化政策及藝團角色兩方面,探討香港表演藝術資料館的可行性以及其實行之必須條件,以茲回應。

內文:

筆者於「庫藏文化:藝術資料整存和統計的策略、實踐與發展——交流座談會及工作坊」舉行前夕,曾去信予民政事務局(下稱:民政局)及香港藝術發展局(下稱:藝發局)提出兩個非常基本的問題:其一是兩局有沒有硬性規定獲資助表演藝術藝團提交文字報告以外的視聽資料以作存檔之用;其二是獨立藝術史研究者(非屬政府部門或任何教育機構),若矢志研究這些表演藝術團體的歷史與文獻,該從何入手?

兩局的回應大同小異,民政局回覆為「報告内容包括活動資料、數據、節目宣傳資料。至於影像或多媒體資料則視情況及需要而定」及「與演出有關的文字、影像以及多媒體資料,除了受版權限制,也可能涉及藝團的收益,未經藝團同意,一般不會經藝發局對外公開。公眾若需要研究個別機構,可瀏覽相關網站或直接與該機構接觸以索取資」。由此可見,兩局收集的報告和資料,「一般只限於進行有關申請及評審工作」,作為藝術史研究者可以用作參考的多為數據及綜合分析(例如香港藝術界年度調查2011/12及各類藝術年鑑),而非個別藝團的歷史文獻及視聽資料。

從事藝術史研究與歷史研究都需史料作書寫材料,沒有書寫,則沒法在藝術史及歷史上留下印記,再輝煌的過去亦不過南柯一夢;而研究藝術史對史料的要求可能更多:試想1800年若Jacques-Louis David沒有為拿破崙繪畫出那幅活靈活現的人像,他的英雄形象如何建立及流傳後世?雖明白藝術史研究多與美學相關,研究者的感受性必須要有所對象,否則單從枯燥無味的數據任康德再生也無法寫出何謂「美」何謂「品味」。筆者認為,現時儘管版權問題或行政處理需時,兩局仍可考慮要求獲資助表演藝術藝團每年最少提供三至五個完整的演出的多媒體檔案以作存檔。須知凡從事歷史研究者,觀察不在一時三刻,而在其主體在當下意識形態所產生出來的社會條件及社會關係底下所相對應之歷史發展,儘管香港一直缺乏表演藝術史(以及視覺藝術史)的持續研究,但若有史料留存,我們這一代及下一代還是有機會作較為完整的研究以及反思。

另外,若藝團那些「與演出有關的文字、影像以及多媒體資料」由於版權問題而涉及藝團的收益,公眾或會認為藝團會眠乾睡濕照顧好這些「生財工具」,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如小西的文章中提及,早年的藝團對整存文獻態度隨意,大多愛理不理,文獻逸散,業餘藝團更為甚之。筆者認為這一方面可能因為藝團未有版權這個概念,另一方面是藝團空間不足,無法保留這些霸佔位置的資料,莫論資料,筆者得悉不少視覺藝術家連作品也要無奈丟棄。但隨回歸前後本土對香港歷史的關注,分別有香港歷史檔案大樓及香港電影資料館的落成,而隨後民間亦有亞洲藝術文獻庫的成立,各大藝團亦開始察覺到藝術文獻的重要性,好些藝術機構如「錄影太奇」已著手整理文獻以作留檔之用。

但這項工作,對於長期人手不足的藝團來說,可謂百上加斤:藝團年資愈長,所需人手愈多,項目開始時愈困難,其系統編目和數位化過程愈複雜。以「進念.二十面體」及「城市當代舞蹈團」為例,兩團的始創人分別是榮念曾及曹誠淵,兩人至今亦是靈魂人物,他們若要成立各自的文獻室,雖涉及由上世紀七十年代起的大量歷史,但起碼至少有一人能道出藝團的來龍去脈,這與在1973 年成立的台灣「雲門舞集」始創人林懷民的角色與重要性甚為相似。

而綜觀交流座談會的內容,筆者認為雲門舞集文獻室主任陳品秀的報告實在值得有志成立文獻室的本地藝團借鏡,特別是他們如何思考保存文獻的三大原則:一、影像紀錄必須盡力保守作品原貌,「雲門」的最終審美原則為林懷民所決定;二、作品重建及授權演出時需要釐清留存文獻的項目和建檔的過程;三、以評論、書寫、言說、訪問等形式賦予演出的不同面向與價值。這三大原則既與藝團的特定美學即主觀審美相關,亦與社會特別是藝文界的客觀審美接軌,藝團經此一整理過程能吸納外界的批評及回饋,而當外界研究這些文獻則可以透徹了解藝團的成長與美學轉變。「雲門」去年出版的書籍《打開雲門:解密雲門的技藝、美學與堅持》,正正代表著藝團能善用他們繁多的藝術資源,把他們的歷史再一次刻畫及打造,再生產出一件能在表演藝術史留下印記的文化產品。

行文至此,筆者認為在成立表演藝術資料館前,最少要考量下列各項:

一、政府要提供足夠空間及資本去建立這棟表演資料館,並且在成立初期已經要確保硬件足夠未來至少二十至三十年的使用;

 

二、香港一直在歷史上處於特殊的位置,資料館的顧問團絕對要提出一種本土的模式,不宜過於聽從及採納不熟悉香港表演藝術發展史的空降人士之意見;

三、現時本港從事文獻工作者多為非專業人士,多是由藝術家或藝術行政人員兼任。時代不同,保存歷史的方法亦必須進步,二十一世紀的文獻整存及管理無法不涉及系統編目及數碼化過程,例如「雲門」的網頁便設有與台灣國立交通大學合作開發的無段式影像縮放技術(clearview technology)及無縫式多媒體藝廊(seamless multimedia gallery)等,這些科技的開發並不是隨便一個策展人、導演、藝術家、幕後人員或藝術行政人員即能勝任,特別是香港大部分與藝術行政或文化相關課程並沒有教授電腦程式及系統編目等科目。筆者建議兩局可考慮舉辦為期至少一年的文獻庫工作坊讓相關人士參與,培訓人材。理想的表演藝術資料館負責人必須是位懂得藝術美學而同時擁有科學知識的通材;

四、正如當日講者之一,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副教授及前中國音樂資料館館長余少華評論,持續經營一所資料館非現時的一年或三年資助制度所能完全,終究需要的不是個別項目或單一年鑑式的資助,而是長期的補助以及長遠的政策,以及相關人士的承擔與使命。總的而言,成立表演藝術資料館我們需要的是一種視野——重視保存本土各部分歷史及真實發展的視野,而非粗暴地對待歷史,這是馬克思的唯物史觀教曉所有歷史學家的,亦是所有歷史學家時時刻刻都必須要牢記的。

作者簡介:博士研究生,熱愛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