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銘鏗《火童》

燃點口述歷史文化的創作火種
文:鬈毛妃
觀賞場次:2006年6月25日晚上8時

《火童》的宣傳單張確實是近期眾多製作中,比較突出與花心思的,若不計其成本效益,起碼在先聲奪人及吸引有潛質成為觀眾的人拿取閱讀上是成功的,可惜的是,那種以密封形式的單張,在打開以後不過是一張普通的宣傳時,難免令人感到有點失望,似乎只是在包裝上下了功夫,而未能充份利用一個好的概念。

演出本身也有同樣的弊處,就是偏重了某些元素,而忽略了一個整體演出所要涵蓋的其他,令人感到婉惜之餘,也期待劉銘鏗能夠好好整理然後再來一次。《火童》的定位是「一個大型立體書講古表演」,立場清晰,態度鮮明,也可能由於太清晰,因此除了開場時那本製作精美的立體書能夠做到在劇場中引起觀眾興趣的效果外,其餘的表演部份都未能百分百支持立體書這個概念的發展。

廿一世紀的香港兒童與年青人,的確需要更多聆聽及認識更多中國神話及傳說,這種口述歷史,是保留時代變遷中文化及藝術產物的重要一環,不論在口述時有甚麼錯漏,又或講述人為達到自己某種表達目的而刻意增刪,那種神髓往往在於聚集社會的新一代,然後呈現一種社群的精神及價值,以至這種講者認為值得保留與延伸的價值、態度或純粹故事的情節,可以在新一代之間建下基礎,留下印象;當然,這之後的造化,還看新一代的詮釋。在舊事物不停地被取締的年代,連手提電話、數碼相機等這類比較昂貴的電子產品已變成一種日常用品和衣飾潮流的一部份時,年青人相對地覺得古老的東西要扔掉,只要不斷追求創新的事物;舊區要重建,把老舊但有特色的建築拆個清光,改建成一式一樣的所謂現代樓宇,這對年青一輩來說,大概只是文明的代價,始終沒有多少對「老」和「舊」的事物有感情。

當然,這也就牽涉到何謂感情,與及感情的培養。重述地方文化與及有關地方的神話與傳說,就是引領新一代進入過去並切身感受情懷的方法之一,《火童》能夠以一個雲南傳說作為背景,講述重拾火種的故事,實在是極為切合現今文藝界的需要。劉在場刊中提到這個故事時,其感受似乎在於藉故事探討我們所追求的是否一定如理想般美好,可是在講述的過程中,可能由於是基於原著的說法,這種感受除了在閱讀場刊時獲得,在演出中是未能呈現的。

立體書的製作令人歎為觀止,實在是一個很好的概念,其源於中國剪影剪紙技巧的創作亦令人滿意,惟在劇場演繹上如何應用及配合等卻還得多下功夫鑽研,讓這樣一個不一樣的講古表演能夠更具生命力及立體感。在燈光的運用上,劉作為燈光設計師,一向都能帶給觀眾很多驚喜,其中當主角決定上路而在村裡舉行一個歡送會時的燈光,正是劉最擅長的氣氛營造,亦把表演推向高峰;然而,在大部份餘下的時間,燈光都偏中於立體書的範圍內,而忽略了說書中的陳麗珠,陳的走動與主角的紙板公仔時明時暗,對在場很多較為年輕或年長的觀眾均造成了視覺上的混亂,未能準確掌握眼睛的位置,尤其在沒有正規舞台的小劇場內,亦較難辨別哪兒是台上,哪兒是台外。至於現場配樂是否需要燈光呢?這大概是一個很難解答的問題,長久以來即使大型音樂劇,樂隊也不過是「躲」在台前一個下陷的位置演奏,鮮有燈光的問題。可是,在小劇場的設計上,李志文與及他一大堆鑼鼓鈸鋸笛等樂器是明顯處身台上,並擔綱著重要的角色,每一個變化、情緒、氣氛均由李以不同的聲效伴奏及提示,製造了一種說故事的音樂語言,其實也是說書人之一,不過他用的不是自己的說話,而是透過不同樂器來說話而已,從這個角度看來,現場奏樂的李實在應該享有起碼一個燈泡的燈光,讓觀眾也能堂而皇之地欣賞這位表現精彩的「說書人」。

如前所述,故事的簡介以及宣傳品上提及的一些主題,實際上的演繹並不能有效地表達,視覺效果在主角出發以後瞬間減弱,立體書由平放在台面當背景板,變成了直立式,相當地製作簡單很多,在簡潔的舞台上似乎是希望能給予觀眾更多與更大的想象空間,可是若實際考慮觀眾的可能年齡範圍,有些基本的形式其實是不能輕易改變的。年輕的觀眾初接觸劇場形式的講古表演,受到了立體書的複雜性所吸引,在特定場面後少了這種視覺輔助,大部份未必能即時掌握簡約的提示,會較為容易失去焦點與專注;對一般觀眾來說,雖然在理解上沒有困難,卻也難免對立體書有更多的遐想與渴求,這是觀眾的心理,也沒有好壞之分,只是也值得參考與借鏡。

《火童》作為一個實驗是成功的,其概念絕對值得加以開發,進行更深入的探討,在表演的整體上再多作嘗試,令立體書能與表演融合,更大的利用講古的舞台空間;這之後,希望劉能創作更多不同的故事立體書演出,並巡迴為學生及不同社群演出,為我們開創一個新的口述歷史文化旅程。



上載日期:4/7/2006 [ 返回頁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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