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薩絲舞蹈團相隔20年再度回到香港藝術節,帶來《羅薩絲之舞》與《布雷爾》。《羅薩絲之舞》在1983年首演,作品僅用四位舞者、十一張凳子,在當年跳出超前的女性意識——《羅薩絲之舞》打破美國後現代舞蹈刻意忽略男女身份的傳統,只用女性舞蹈員完成作品,[1] 舞蹈語言亦非常「女性化」:撥頭髮、用手托住下巴、垂頭、奔跑、跌倒、轉圈等。在30多年後的今天,《羅薩絲之舞》仍不過時,重複的舞段仍為觀眾帶來無限的想像與延伸,女性舞者之間無言的疏離與親密,繼續打動當代觀眾的心靈。
演出由四位女性舞者出演,她們看上去身材與身高相仿,穿著簡單的灰色上衣與短裙,氣質慵懶隨意,符合作品「日常」的舞蹈語言——整隻舞都是由撥頭髮、用手托住下巴、垂頭、奔跑、跌倒、轉圈等動作不斷組合、演變而成。舞台設計同樣也極簡,拆掉鏡框舞台側翼的幕布、將後台的空間袒露,將燈光裝置完全外露放在舞台兩側,從一開始就彷彿昭告觀眾,接下來一個多小時所展現的舞蹈,不是精緻、標準的編排,而是來自生活的提煉。第一段先從地板動作開始,四位舞者一字排開躺在地上,重複着撥頭髮、托下巴、在地上打滾的基本動作,聆聽彼此的呼吸聲,形成不同節奏。到了段落中間,其中一位舞者到了台的正中,她自行轉換了動作的變奏,成為這一段的主角,舞台分割成兩個空間,產生既「相同」但又帶點「不同」的細微變化。
第一段結束後,女舞者在台上自然而言地穿鞋、搬凳、紮起頭髮、整理衣服,她們自行搬動不規則的凳子,跟其他舞台演出中要向觀眾隱藏換裝和換景過程不一樣,《羅薩絲之舞》從頭到尾都是生活化的、日常的。舞段與舞段之間的過程都毫無保留地展現,在富有秩序地舞蹈結構之中製造微妙距離——既是嚴謹的,卻又是隨意的,也似乎刻意與觀眾保持距離,時刻提醒觀眾作為「旁觀」的視角,令我們有空間去聯想,這些動作到底是甚麼符號?這些符號,又喚醒了我們哪種生活經驗?或者,它讓我們聯想到甚麼「主義」?在重複的動作中,產生了什麼新意?
第二段在椅子上的舞蹈,是《羅薩絲之舞》最經典的段落,四名舞者坐在椅子上重複上一段舞段的動作,她們隨著音樂的重拍撩頭髮、調整衣服,但是臉上露出認真、專注的神情,令這些原本被視為「誘惑」的舉動,變得個人化,她們是在調整自己,而非向他人獻媚。《羅薩絲之舞》彷彿在當時為女性的自主權正名,她們可以隨意擺弄自己的身體、可以順著自己舒服的感覺調整衣服,並非為取悅任何人。此外,休息作為日常的一部分,也可作為表演。偶爾會有一兩個舞者停下動作,若有所思地看向觀眾,或者躺在椅子上休息,在重複中帶來靜止,然後又回到集體當中。在此段,女性的柔美與力量相互交織,依舊女性化的動作與強烈的敲擊音樂,進一步形成對比,舞者的動作毫不拖泥帶水,每個動作的轉換之間都沒有多餘的呼吸或搖擺,加強了力量感。最後燈光、音樂和動作都在重拍中熄滅,昭顯了女性的俐落與颯爽。
第三與第四段均是以旋轉為主要的舞蹈動作,音樂方面加入單簧管、薩克管伴奏,增添層次。延續前兩段的風格,在段落中段會有其中一至兩位舞蹈員走到觀眾的面前,整理衣服、綁起頭髮,彷彿把觀眾當作審視自己的鏡子,不斷調整自己的儀容,試圖找到自己舒服的位置,然後再歸隊跳舞,個體與集體不斷融合、交叉、補位,但互不打擾,儘管有一位離開隊伍,舞段依然繼續,但也不阻止個體從集體中偶爾離開。「自我」、「舒服」、「尋找」、「調整」,是我在這幾個段落下來,感受到的關鍵意象。作為最後一段,第四段的舞者更大膽地探索整個舞台空間,四個人圍著整個舞台旋轉、自由自在地奔跑,動作也加大幅度,宛如進行一場打鬥,充滿了熱情、投入。到了第五部分的最後,四個舞者輪流回到台前排成一列,繼續重複《羅薩絲之舞》標誌性的動作。不同的是,在末段,女舞者之間終於有了直接的眼神交流和笑容,個體的特色最終消解,成為了真正的團體。
《羅薩絲之舞》經歷40年的打磨和巡演,從舞台設計完全放棄時髦的LED燈,堅持使用傳統舞台燈光、略顯簡陋的舞台佈景,再對比以往的演出片段可見,編舞和舞團都沒有作出明顯的大改動。隨著時代的變遷,探索女性意識和身體自主權的作品早已多不勝數,這一份「不變」,或許正是編舞對於舞段永不過時的自信。的確,在各式「主義」、「符號」大行其道和思潮湧現的今天,《羅薩絲之舞》繼續以其「簡單」、「日常」的舞蹈語言撼動人心,那些重複與靜止的瞬間,總有足夠豐富的空間,讓一代代的觀眾構想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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