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筆何能創先河?──評《弒君義》「粵語音樂化」
文︰林尚武 | 上載日期︰2015年5月6日 | 文章類別︰眾聲喧嘩

 

節目︰弒君義 »
演出單位︰7A班戲劇組 »
地點︰葵青劇院黑盒劇場
日期︰22/3/2015
城市︰香港 »
藝術類別︰戲劇 »

獲友人(戲劇碩士)之邀,3月22晚到葵青劇院評賞7A班戲劇組最後一場「粵語說唱劇場」《弒君義》。未入場觀賞之前,在網上看過《弒君義》的宣傳稿。看過後,心想:的確不容錯過,非看不可。

 

為甚麼?因為宣傳稿上有句:「破天荒的嘗試,有可能是粵語戲劇發展史上的一次重要歷史,你來見證嗎?」

 

進場的心神,聚焦在這個演出的「粵語音樂化」處理上。

 

宣傳稿內第一句話,令我懷疑撰稿人是否具備粵語及音樂的最基本常識:「致莎士比亞:可知道粵語是世上罕見『有音高』的語言?」

 

短短的宣傳稿中,第一句就出現了粵語特色的錯誤描述。「音高」(pitch)這個音樂術語字義是聲音的高度,即是樂譜上的音符具體化情況。難道其他國家的語言是「沒有音高」的語言(意即沒有聲音響出來的語言)?

 

隨後,一段之內出現了一個過分自我膨脹的誇張表揚,及三個關於粵語認識的落差。(先抄下整段文字,以免墮入被人投訴「斷章取義」的陷阱。)

 

「7A班戲劇組曾於2012年改編本劇為《弒君2012》Macbeth in Macao,藉著莎劇韻文,探索粵語的節奏,牽起劇界深思粵語的獨特性。粵語除了節奏,還有無可取代的特點:音調。粵語的每個詞語,都有其獨有的「音高」。粵語本身,就像唱歌。2015年全新版本《弒君義》,劇團會為原著的每一個段落每一個字,譜上相關的音樂概念,以音樂化的粵語進一步突出劇中的張力。」

 

針對上段宣傳稿幾點問題,表達意見如下:

 

1.          「藉著莎劇韻文,探索粵語的節奏,牽起劇界深思粵語的獨特性。」

 

這句以偏概全地一筆抹煞了劇界前人所有曾經進行過的探索及深思。曾經粵譯過莎劇韻文的陳鈞潤、黎翠珍,兩位都是劇界的翻譯大師級人馬,翻譯時句斟字酌,連標點符號、語尾用字也一絲不苟,他們對粵語節奏的探索、粵語獨特性的深思都是不容忽視地影響過香港粵語劇界(包括筆者在內)。這次不敢恭維的「探索」並不足以令人驚喜,更談不上「牽起劇界深思」(此處的「牽」字明顯是「掀」字的錯別)。

 

這種自我表揚的宣傳手法實在難以苟同。

 

2.     「粵語除了節奏,還有無可取代的特點:音調。」

 

相信撰稿人的原意是想表達「聲調」。

 

「音調」與「聲調」兩詞,在漢文中含義相似但細分則有不同。「音調」的意思近乎KEY,「聲調」的意思則為tonation。粵語有九種聲調變化,如此多變的聲調是它語言的最大特色。「無可取代」的並不是「音調」而是「聲調」。

 

其實「無可取代」四字也過分誇張不顧事實;潮語十五音就有十五個聲調變化,一個字可以讀出十五個同音但不同聲調的變化。而且這種聲調並非「無可取代」地只有一個固定音高。同一個粵語字音由一個男人的低沉嗓子讀出,跟由一個嬌滴滴的少女讀出,絕對是兩個不同的音符,但聽者都分辨得出男女所講的都是同一個字。例如「我」字,粗獷型男講「我」字時,所發出每個字音的音高彼此絕難相同(例如男低音與女中音在講同一段相同字眼的文字時,彼此發出的振頻即音高當然有別)。

 

即使英語亦起碼有輕重音節的變化,這在客觀上來說也屬於聲調變化的一種簡單情況。又怎能說「聲調」(或撰稿所說的「音調」)是粵語「無可取代的特點」呢?

 

粵語在聲調變化上,比起其他語言/方言數量更多。這才是粵語的特點之一,而且其位置亦非「無可取代」;潮語就可以將一個字音讀出十五種聲調變化。要比較「無可取代」的地位,是否該讓位給潮語更恰當呢?

 

粵語聲調變化特多,的確是其主要語言特色之一,但並不是在聲調變化上高踞「無可取代」的第一位。

 

3.     「粵語的每個詞語,都有其獨有的『音高』。」

 

這句的落差更嚴重到不能接受的程度。「音高」是pitch,具體的描述字眼就是「樂譜上面的音符」;每粒音符就是一個音高。而粵語中兩個以上的字相連讀出,就會形成一個音程(interval;由一個音高過渡至另一個音高),絕無可能將這種音程描述為「音高」的。而粵語讀音中,甚至一個字也可以包括一個音程。上聲字就是明顯的證據。以下的上聲字組(包括陰上聲及陽上聲),無一單字不是一個音程:

 

你我老友、有佢引誘、整損左手、好想早抖……(下省數百字)

 

宣傳稿這裡說的「音高」,明顯是「音程」的錯用詞。

 

額外提一下:國語四聲(陰陽上去;沒有入聲)中,除了陰平在讀出時維持一個音高不變外,其他三聲讀出時都是一個音程。連音標的形狀也形象化地畫出來了(留意字旁右上角的符形):陽ˊ、上ˇ、去ˋ。

 

4.     「2015年全新版本《弒君義》,劇團會為原著的每一個段落每一個字,譜上相關的音樂概念,以音樂化的粵語進一步突出劇中的張力。」

 

當中「譜上相關的音樂概念」簡直是「神」來之筆的「概念」轉移!

 

誰都知道樂譜上寫出來的音符只組成旋律,不論是由樂器奏出來或歌唱者唱出來,都只會牽起聽者的情緒感受,絕不會帶起理性的音樂概念認識。「譜出……音樂」是理所當然的,「譜出……音樂概念」就簡直是無中生有的難以理解的語意。除非演出者是氣功大師,能夠在演出過程中「帶功」(以另類能量令受眾產生共振、共鳴),令觀眾在觀賞時不經不覺被啟發了悟性,從而頓悟某些音樂概念。否則,一般的音樂劇只會藉著旋律、節奏帶起觀眾的感性波動,難以誘導觀眾產生理性的「音樂概念」。


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之舉。

 

如果撰稿人要表達的是「為粵語歌詞譜出相關的樂想(motif,一般譯為主題樂句)」,那麼撰稿人又用錯字眼,以致語意混淆了。

 

至於「以音樂化的粵語進一步突出劇中的張力」,隨後的篇幅再詳談它如何敗筆。(不僅不能突出劇中張力,反而大幅削減了。)

 

既然宣傳稿的賣點強調「粵語的獨特性」,相信大部分來捧場的觀眾,包括筆者在內,觀賞的聚焦點都是「學習」一下這個製作如何進行創舉,為「粵語音樂化」提升至另一前所未有的層次。

 

排場六大部門(化妝、服裝、佈景、道具、燈光、音響),都有專業人才在支撐演出。尤其是佈景設計及燈光設計方面,都能予演出一個頗具戲劇張力的劇場氣氛。至於現場樂器伴奏(結他、笛)的配合,無可避免地予我音量過大之感。音量過大有兩個可能的原因,一是音量控制判斷不準,錯估觀眾席的聽覺接受度,另一是恐防演員「唱詞」時聽不到參考的伴奏的音符(根本上和弦進行的伴奏是單音的,近乎慢節奏的、不完整的琶音伴奏;broken chords)。現場「伴奏」的樂音基本上只是結他的和弦單音,偶爾配以笛子輕柔的和奏旋律。

 

而投射字幕的安排,透露了導演的自信:不必投射字幕以助觀眾聆聽台詞及「唱詞」。投射字幕設在觀眾席最右側方上空,我有幸揀選了觀眾最左方最後一行座位(不設劃位),才有機會把視線迅速移動於正前方的演區與右上空的投射銀幕。坐於右席的觀眾若想在演出進行時因聽不清台詞或「唱詞」,要邊看演出邊看字幕的話,頭部一定因轉得太急而產生眩暈及疲憊。在這種情況之下,能夠疲於奔命、不放棄參照字幕的觀眾幾希矣。

 

字幕投射的馬虎態度,最明顯莫過於以下的情況:投射字幕像游擊隊伍般,偶爾出現,並非演出全程皆有字幕。而且,亦並非只隨著「唱詞」出現。有時候即使沒有音樂伴奏時仍然投射字幕,有時候,只在音樂伴奏開始時才開始有新的字幕出現。

 

所以導演這個處理明確地透露了潛在動機:不讓觀眾只顧看字幕而不「用心聆聽」唱詞,亦即顯示導演對唱詞的清晰度充滿信心。(後來透過「小道消息」得知:原來是臨時安排不到投射字幕的恰當位置以致安放在不當的高空。這又在專業處理態度方面扣分了。)

 

基本上只是以結他彈奏和弦根音作單音「伴奏」,間或出現笛聲旋律。

 

客觀而論,「音樂化」的「粵語唱詞」不但不能突出劇中的張力,反令劇力及演員演繹的感覺減低了。

 

作為觀眾,我得出的印象是:演員光靠台詞抑揚頓挫的節奏,其感染力遠勝於刻意「音樂化」後的「唱詞」。如果不「唱」,保留台詞應有的節奏感,反更適合演員的演繹及觀眾的接受。筆者已經儘量保持客觀開放的態度嘗試領略這「前衛」的「音樂化」唱詞處理,得到的感受仍然是「減低了劇中情感應有的張力」。

 

粵語本身原是音樂性特強的語言/方言,所謂將「粵語音樂化」,等於暗示了粵語原本音樂性不夠強。這種過分張揚的舉動,不但沒強化粵語本具的音樂美感,反將語言本具的感染力削弱了。這簡直是不敢恭維的敗筆!

 

謝幕時觀眾仍然熱烈鼓掌,但聽得出掌聲鼓勵出於對各演員全力以赴努力演繹角色的辛勞。如果宣傳時不強調是次演出聚焦於「粵語音樂化」,不妄言創先河要求觀眾來作歷史見證的話,這次演出是值得鼓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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